ABOUT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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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系學會 (組織章程)
中國文化大學英文系系學會組織章程
中華民國七十六年經會員大會第一次制定
中華民國九十八年五月經會員大會修訂
中華民國一百零三年二月經會員大會修訂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學會全名為『中國文化大學英國語文學系系學會』,英文全名為“Chinese Culture University Department of English Association”,對外簡稱 「中國文化大學英文系學會」,對內簡稱「英文系學會」(以下簡稱本學會)。
第二條 本學會為中國文化大學(以下簡稱本校)系學會類社團,本學會之宗旨為促進本校 英文學系同學間及師生間的聯繫,並提供系上師長與學生最豐富的資源。並以增 進同學友誼、切磋學業、促進本系師生交流互動為主旨,以「專業、凝聚、服 務、傳承」為目標。
第三條 本學會所有正式會員一律平等。
第四條 本學會之職權受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與英文系之監督及指導,在校規範圍 內,進行各項學術、康樂、體育等活動。
第五條 本會會址設於『中國文化大學英國語文學系系圖 大仁館211室』。
第二章 會員
第六條 凡本校英國語文學系學生皆為當然會員;本系學生繳納會費得成為正式會員。
第七條 凡中國文化大學英文學系任課師長、主任、助教皆為榮譽會員。
第八條 本學會當然會員之權利如下:
(一)參加本學會舉辦之各項活動,活動費用為原價。
(二)在本學會內有選舉權及罷免權。
(三)向本學會提出會務革新之建議。
第九條 本學會榮譽會員之權利如下:
(一)具參加本會各種活動之權利,但無表決、選舉、及被選舉權。
(二)具遵守本會章程,執行議案之義務。
(三)免繳納會費。
第十條 本學會正式會員之權利如下:
(一)參加本學會舉辦之各項活動,並優惠參予活動費用。
(二)參加本學會各組工作(以一組為限)。
(三)在本學會內有選舉權、被選舉權及罷免權。
(四)向本學會提出會務革新之建議。
第十一條 本學會正式會員之義務如下:
(一)繳納會費,第一年繳交2400元,第二年繳交1200元,第三年繳交200 元,第四年繳交200元,共4000元。
(二)維護英文學系及本學會之公物。
(三)出席本學會會員大會。
(四)履行本會之決議案及委辦事項。
第十二條 本學會會員有下列情形者為出會:
(一)死亡。
(二)休、退學、轉學者。
(三)自願要求出會者。
第十三條 本學會會員如有嚴重違反章程或破壞校譽及系譽之行為者,得經本學會專業指導 老師同意後再經會員大會議決,予以除名。
第三章 組織
第十四條 本學會敦請英文學系主任為專業指導老師,指導本學會會務之推行並對本學會各 項會議之決議案有最後裁示權。
第十五條 本學會行政輔導老師為本校學生事務處課外活動組輔導老師,得列席本學會各項 會議及參加各項活動。
第十六條 本學會顧問為輔導單位,協助本會運作,可出席本學會各項會議及參加各項活 動。
第十七條 本學會設有會長一人,副會長一人及幹部不等,任期一學年。
第十八條 本學會會長任期一年,不得連選連任。同一人不得同時擔任兩個(含)以上社團負 責人。
第十九條 會長改選事項如下:
(一)每學年末會長須召開會長改選大會。
(二)會長採自由競選及無記名投票方式。
(三)總投票人數必須超過當然會員人數三分之一當選始生效。
(四)若第一次投票,最高票沒有超過總投票人數三分之一,擇期進行第二次 投票,第二次投票以總投票人數最高票當選有效不受前三項限 制。
(五)若候選人得票數相同,則擇期進行另一次投票。
第二十條 本學會執行委員會設有行政、學術、活動三大幹部及總務、美工、文書、公關、 攝影及體育等九組。執行委員會幹部組織視該年度實際狀況而定,各組負責人由 會長任命。
第二十一條 會員大會
(一)本學會之最高民意機構。
(二)每學期舉行兩次(期初和期末),於開學後二個月內召開。
(三)會員大會之決議,應有正式會員四分之一以上之出席。任何表決需超過 出席人數之二分之一。
(四)若第一次參與人數未達四分之一,則擇期召開第二次,不論到會人數,決 議均成。
(五)須於兩星期前通告全體正式會員。
第二十二條 執行委員會
(一)執行委員會幹部成員乃由本學會幹部組成。
(二)執行委員會會議每月定期舉行至少一次,於開會前一週由行政組以書面及 電子郵件方式發放並通知到為原則。如遇寒暑假則應盡早通知幹部應出席 會議,並在會議中提出工作報告。
(三)臨時會議則由會長依需求召開。
第四章 職權
第二十三條 會員大會職權如下:
(一)選舉及罷免會長、副會長及各幹部。
(二)若現任會長遭罷免,現任副會長需在兩星期內召集會員大會選舉新任 會長。
(三)修改本章程。
(四)聽取執行委員會之各項報告。
(五)複決及追認其他有關之會務。
(六)反應會員意見供執委會參考。
(七)審查執行委員會提出之預算,經會員大會投票後為決算。
第二十四條 會長職權如下:
(一)對外代表本學會,對內則為處理本學會所有相關事務。
(二)擬訂學年工作方針、召開會員大會並監督其決議及其他有關會議。
(三)為會員大會之主席。
(四)任命副會長、各組組長並分配職權。
(五)統籌監督本學會各種活動,如學術演講、刊物出版、專題討論、參觀旅 行、送舊迎新、各項學術性及康樂性活動。
(六)代表本學會與本系老師及本校行政單位接洽。
(七)霸免、糾正各級幹部。
n 第二十五條 副會長職權如下:
(一)負責協助會長處理會上一切事物。
(二)會長請假時,由副會長暫行代理會長職務。
(三)會長缺席時,由副會長代理至會員大會通過新任會長任命後乃止。
(四)副會長出缺時,由現有幹部推選暫代之至該學期結束後再行改選。
第二十六條 各組組長職權如下:
(一)綜理全組事務。
(二)為小組會議主席。
(三)監督及協調各組員。
(四)召集組員。
(五)罷免組員。
第五章 職務
第二十七條 執行秘書職權如下:
(一)輔助會長及副會長執行處理會上所有事務。
第二十八條 行政組職權如下:
(一)負責統一各種型式文件格式。
(二)編排本學會之文書檔案。
(三)督促學會活動檔本之製作。
(四)執行委員會會議通知及議程以書面及電子郵件方式發放。
第二十九條 學術組職權如下:
(一)系內所有學術活動之籌劃及舉辦。
(二)定期舉行學術競賽促進系上學術文化交流及發展。
第三十條 活動組職權如下:
(一)策劃系上康樂性活動,並督促及監控活動進行完成。
(二)藉由舉辦各式類型的系上活動,促進系上團結合作及融洽氣氛。
第三十一條 總務組職權如下:
(一)控管本學會之經費來源、去向及規劃運用。
(二)紀錄本學會之帳務報表。
(三)掌管經費。
(四)收取會費。
(五)公告每月本學會經費收支狀況。
第三十二條 美宣組職權如下:
(一)活動及宣傳美宣品製作,統一規劃設計本學會活動之一切小美工品。
(二)協助本學會活動場地布置。
第三十三條 公宣組職權如下:
(一)為本學會內外建立良好互動關係。
(二)提升本學會知名度宣傳活動資訊。
(三)藉由與廠商合作得到相關贊助以節省本學會內運作支出。
(四)本學會聯絡事宜。
第三十四條 體育組職權如下:
(一)校內籃球、排球賽之參與,並定期規劃舉辦系上球類或運動競賽。
(二)管理本系系隊相關事宜。
(三)接洽校內、外之各項競賽活動。
第三十五條 場器組職權如下:
(一)本學會上器材規畫管理、借出、歸還、維修。
(二)為本學會活動籌備器材道具;同時適任部分活動的燈光及音控管理。
(三)管理本學會網頁、部落格及信箱。
第三十六條 文書組職權如下:
(一)負責所有活動之會議紀錄及協助行政檔本之製作。
第三十七條 攝影組職權如下:
(一)負責為每次活動攝影及錄影。
(二)整理本學會活動之照片,並予以歸檔。。
第六章 經費
第三十八條 本學會經費來源如下:
(一)會員繳納之會費。
(二)其他如廠商贊助或捐款收益亦為本學會費來源。
(三)學校或教育主管機關補助之經費。
第三十九條 經費之動用由總務組籌劃,交由會長及會員大會審核。
第四十條 本學會之收退費機制另訂之。
第四十一條 本學會會費之收退費數額若有變動,需經會員大會議決通過。
第七章 附則
第四十二條 本學會組織章程經會員大會通過後,經由系主任核定以後,呈送學生事務處核備 施行之。